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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医院胰十二指肠镜镜头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25 15:43:03
  甘肃恒德利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谷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甘谷县人民医院胰十二指肠镜镜头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依据为1.《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通知》(甘财采〔2023〕5 号)第二条第一款: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需财政部门备案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可不邀请专业人员出具论证意见,可不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示,自行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备案即可;2.《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该项目备案后甘谷县财政局通知按照有关文件,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HDLS2023-24

二、采购内容:

电子十二指肠镜1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我院现有电子内窥镜主机CV-290为奥林巴斯品牌先进产品,因业务需求增配电子十二指肠镜,其他品牌无法与现有主机兼容,为保持原机整体机构的功能,及保证临床的需求,只能从设备生产商或其授权经销商处采购配套的产品。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甘肃裕通医疗科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56号东粮大厦东塔1705、1706室

八、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及时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7、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court.gov.cn/wenshu.htlm)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8、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自2023年09月25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3年09月27日23时59分59秒止均可免费获取。

2.获取地点: 甘肃恒德利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碧桂园17号楼1单元14楼)现场获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碧桂园17号楼1单元14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 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甘谷县人民医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七甲庄北滨河西路1号

联系人:马小全

联系电话:0938-5822740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恒德利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碧桂园17号楼1单元14楼

联系人:张芮

联系电话:17339999356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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