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经13-1路(榆三路-纬十三路)新建道路工程引起的10KV县城线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榆中县经13-1路(榆三路-纬十三路)新建道路工程引起的10KV县城线迁改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文件编号:DHDL-2023-152
二、招标项目名称:榆中县经13-1路(榆三路-纬十三路)新建道路工程引起的10KV县城线迁改工程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拆除原117县城线40#杆,在原40#杆两侧新建2基12.5米钢杆(40#杆及40+1#杆),由新建 40#杆新建一档10kV架空线路至新建40+1#杆,与原有线路对接;
本工程拆除原118连搭线3-47#杆,在原3-47#杆两侧新建1基12.5米钢杆(3-47#杆),一基13米超高性能杆(3-47+1#杆),由新建3-47#杆新建一档10kV架空线路至新建 3-47+1#杆,与原有线路对接;本工程拆除原低压线路2基砼杆,在原低压线路砼杆两侧新建2基12米砼杆(1#杆、2#杆),由新建1#杆新建一档0.4kV架空线路至新建2#杆,与原有线路对接 。
四、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五、服务周期:20日历天
六、总投资:约25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1 年09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1年或 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7、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8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116号甘霖大厦13楼)。
3、获取文件携带材料: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职称证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②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
联系人:魏工
电话:0931-522168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1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岳进军 魏玉丹
电话:13099183336 19993182806
2023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