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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天然气3#调压站等四个场站、东岗门站、皋兰接入工程分布式屋顶光伏工程发电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26 15:15:04

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天然气3#调压站等四个场站、东岗门站、皋兰接入工程分布式屋顶光伏工程发电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31101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天然气3#调压站等四个场站、东岗门站、皋兰接入工程分布式屋顶光伏工程发电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已由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榆中项目光伏组件安装面积约775.43平米,装机容量164.4KWp,组件采用274块600Wp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 逆变器7台,汇流箱7面,通讯管理机4台,并网计量表箱4台以及热镀锌钢支架、电缆及配套设备,无储能装置,所发电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东岗门站项目占地面积约375平米,装机容量72.6KW,组件采用121块600Wp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3台 ,MC4连接器16套,12镀锌钢管80米,BVR-500V-1*6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40米,并网计量表箱1台以及 热镀锌钢支架、电缆及配套设备,无储能装置,所发电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皋兰门站项目在配电间屋面、南侧空地安装光伏组件,装机容量21KWp,组件采用35块600Wp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1台,汇流箱1面,通讯管理机1台,并网计量表箱1台以及热镀锌钢支架、电缆及配套设备,无储能装置,所发电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2招标范围:榆中3#调压站、三角城调压站、和平调压站、和平门站、东岗门站、皋兰门站屋顶光伏发电组件采购、安装施工及并网手续办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工程进度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2020年8月1日以后具有的类似(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3.7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资料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资料售价:500元人民币。因潜在投标单位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缴费为同一个项目的,售后概不退还。

若已参加一次开标的投标单位,想继续参加须重新递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

请将投标资料整理至一个word格式文件中发至3216300968@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单位名称)。投标资料内容必须包括:信息登记表(格式自拟,必须具备投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法人授权委托书、缴费汇款凭证和本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楼国信招标会议室1707。

5.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否则不予受理。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分别密封分别递交);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332号燃气大厦

联系人:李林艺   1363931129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层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方式:张毅13893686175   付丽丹18893498104

招标投标资料接收邮箱3216300968@qq.com

招标文件汇款账号:101472000595313

招标文件汇款汇入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陇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821012010

汇入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汇款备注栏必须填写:“招标编号C-23110140标书款”字样,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收到的款项视同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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