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兰州萃英大酒店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兰州萃英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兰州萃英大酒店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MSDLZB2023176;
2.3 项目概况:现有1台0.7MW(1吨)燃气蒸汽锅炉,用于洗衣房,1台1.4MW(2吨)燃气热水锅炉,用于冬季取暖;
2.4 交货地点:兰州萃英大酒店有限公司;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且具备验收条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现结合实际运营情况,拆除原有1台1吨燃气蒸汽锅炉和原有1台2吨燃气热水锅炉,采购安装2台1.5吨燃气冷凝变频蒸汽机(低氮),办理锅炉报废手续、配合环保部门办理低氮改造相关手续、保修等服务且达到设备运行条件。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为锅炉制造商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代理商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要提供锅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以开标前内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7日至 2023 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9:00 至11:30 ,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4.3 登记方式: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兰州萃英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兰州天水南路226号
邮 编:730010
联系人:单经理
电 话:13993155304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邮 编:730010
联系人:何经理
电 话:18693175820
传 真:/
电子邮件:21283192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