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 架起“立法连心桥”
新定西·定西日报记者 李军 范海燕
深秋十月,果蔬飘香,洮河两岸一派丰收景象。
年过七旬的临洮县新添镇崖湾村党支部书记杨有义一有空闲时间,总要到洮河边转一转,看一看,监测水质变化,察看水流情况。说起保护母亲河,这位当了20多年村支书的基层立法联络员一下打开了“话匣子”:“洮河是黄河最大的支流,可以说养育了几十万临洮儿女,保护好母亲河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最高兴的是作为一名基层立法联络员,我提的建议‘国家应该加强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的源头治理’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采纳,一名普通老百姓的建议出现在了法律条文中,我感觉到真正当家做了主人。”
“去年黄河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建议时,我通过入户走访,整理了‘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特色制定地方性的黄河支流保护法规’等3条建议,其中两条见诸法律文本。我们基层的意见被国家立法机关采纳,我感到特别有成就感,工作起来更有劲儿了!”八里铺镇王家大庄村党支部书记、立法联络员王海燕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国家立法机关,一头系着基层群众,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渠道。
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维山告诉记者,早在2002年,临洮县就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地方立法联系试点县,成为首批地方立法联系点之一,经过10余年的积累,2015年7月,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的首批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接天线,下连地气,从此,大家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法律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工作标准更高了、范围更广了。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70部法律草案意见征集,上报998条立法建议,采纳126条。通过立法“直通车”,基层群众在参与、学习、实践的过程中,民主法制意识得到了培养,积极性和创造力也被激发了出来。
临洮县境内新石器时代的重要文化遗址马家窑、辛店遗址和寺洼遗址年代久远、保护难度大,急需建立科学的保护利用体系。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深入调研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2021年12月,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临洮县三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对马家窑、寺洼、辛店3处文化遗址进行立法保护的建议”,立即引起定西市委、市政府和定西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并纳入了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度立法规划,通过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2023年6月2日,条例草案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陈维山说,《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在临洮专题征集了十余次立法建议,范围很广、面很宽,老百姓提出的意见也很有针对性,在这一过程中,立法联系点起到了重要作用,收集到了来自各方面和最基层的意见建议,这其实就是汇集民心民意,凝聚广泛共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生动体现,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具体体现。《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一次创新性的地方立法探索,激励了大家在工作中发挥主体性创造性,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益延伸,也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临洮走深走实。
国家立法工作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的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极大地发挥了基层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聪明才智和“主人翁”精神,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已经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载体。
据了解,2016年5月,安定区和临洮县被确立为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2022年,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展到38个,实现了各县区和各重点领域全覆盖,实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立法联络员、立法顾问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全覆盖,确保了立项、起草、审议等各立法环节都能听到基层老百姓的声音、看到人民群众参与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绘就了地方立法民主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