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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3年度工程项目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12 15:53:04

某单位2023年度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对某单位2023年度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3-JKHYDX-G1009

2.2建设单位:某单位

2.3建设地点:酒泉市金塔县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某单位2023年度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拆除工程、建筑与装饰、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路面硬化工程、新建避雷塔、室外外线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的施工。

2.8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9招标控制价:小写:¥3789305.11元,大写:叁佰柒拾捌万玖仟叁佰零伍元壹角壹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4月-9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指结构、用途类似,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和规模的工程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7 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且未列入招标人单位或军队失信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其他相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公平投标承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8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须由拟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本项目接受参与投标的单位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6.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3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7.4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企业证书证件,人员资质证书证件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且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9.注意事项

9.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9.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9.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并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9.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9.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其他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按招标人要求实行“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打卡制”,并接受招标人及相关单位监督。招标人有权对项目经理未按规定“打卡”等事项进行相应处罚。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20937057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联 系 人:张菊

联系方式:15009493737

(3)纪检部门信息

监督人:甲方纪检部门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0937-2439516(座机),1864060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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