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
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309122-GSGCZX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30918-04544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经审备 [2021]3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外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1.1建设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纬十八路以南、经十路以东区域 。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3栋建筑和一个地下车库,总用地面积为8,585.17㎡,总建筑面积为37,318.00㎡。具体包括:设计、装饰装修、室外工程等。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31655.91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87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6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1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01 月 25 日。
2.1.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检测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外工程项目的EPC总承包,具体包括: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外工程相关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相关设计服务等工作(室外管网、围墙、大门进行优化设计);
装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建设工作范围内所属工程:室内墙面、顶面、地面、室外装修,卫生洁具、检测室配电箱室内照明系统;
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按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室外管网(给排水、热力、电气、弱电、消防给水、污水)、路面硬化、道路铺装、围墙(不含南侧)、大门、绿化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3.4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格)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员 1 人、质(检)量员 1 人、安全员1 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 1 人)具有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变更(提供近 3 个月(2023 年 1月至 2023 年 9 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3.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8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3年10月0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9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3年10月0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10 参与本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招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11参与本项目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编制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视为无效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信息截图);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发布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程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 18:00 时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8:00 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网络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1.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2.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3.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采用金润电子标编制。
(1)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需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2)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具体操作可查看金润官网 www.jinrunsoft.com 操作手册“金润科技电子标书生成器投标版操作手册”、“甘肃省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
(3)投标人通过访问金润科技官网(www.jinrunsoft.com或www.dzztb.com)按照所参与投标项目类型进行下载最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安装完成后查看软件功能是否正常并检查电脑环境,浏览器统一使用 IE11 版本或 IE11 以上。
(4)投标人使用安装完成的电子招投标生成器-投标版进行标书编制,盖章及固化后,并检查无误后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工具箱对标书文件进行使用 CA数字证书加密。(注意:需牢记加密文件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硬件 KEY),解密时必须使用文件加密时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同一把硬件 KEY)进行解密操作)。
(5)投标人使用标书编制工具—【文件上传功能】对已完成加密的标书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上传,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上传文件时仔细核对上传标书信息并输入项目编号或标段编号。
(6)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
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的,特要求如下:
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国投大厦
联 系 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13669355049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3层1301室
联 系 人:冶金明、刘益含、秦荣晨
联系电话:0931-2909761、18893120065
电子邮件:469946645@qq.com
八、监督部门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