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今年4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牵头起草《甘肃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意见》,并经十四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地各部门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结合全省主动创稳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安排,推动《实施意见》落实并取得一定成效。现推选张掖市工作做法,供全省各地各部门学习交流借鉴。
今年以来,张掖市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更新执政服务理念,认真履职尽责,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突出法治建设,用法治的力量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体系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完善顶层设计,搭建“立法+配套制度”的四梁八柱。张掖市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着重突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总体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作用,依法治市办制定印发《张掖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工作目标,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制度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市级政法各单位分别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96条,由市委政法委审定后按照第1—5号令的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切实帮助企业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将《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列为2023年年度立法项目,率先在全省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地方性法规制定,主要围绕信用环境建设、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激励惩戒和信用主体权益维护等内容形成了条例(草案)。目前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阶段,有望于年底颁布出台。
优化执法
持续传递服务温情
出台《张掖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注重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城市管理领域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解决,让城管服务更贴心。农业农村领域通过广泛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及时纠正行政相对人违法倾向。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在法律框架内少罚款处罚、多警示教育。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说理式、帮扶式、指导式”执法,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提高企业整改落实效果。生态环境部门持续优化非现场执法模式,依托生态环境信息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指导书》《行政建议书》《行政告诫书》等配套执法文书,通过适度有效监管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营造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和更加规范的执法环境。
司法为民
平等保护经营主体
法院系统开辟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导诉立案、律师“安检一码通”等服务,积极拓展涉诉民营企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等智能化服务,实现涉企案件“一站式”办理。创新建立全国首家“种子法庭”“薯草法庭”“劳务法庭”等,精准服务种企种农,其中“种子法庭”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先后出台《企业破产案件办理规程》《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市县两级法院成立破产案件合议庭并实质化运行,与工信局等29家职能部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形成了破产案件办理的强大合力。出台《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泛宣传
巩固弘扬法治理念
积极加大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台、网、端、屏等宣传资源优势,在中国张掖网等市属主流媒体开设“强工业 抓招商 促发展”“陇税雷锋 利企助民”“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张掖云招商”等专题专栏,加大“兰洽会”“张交会”宣传推介,发布综述、图片等各类稿件520多篇,及时推送惠企便民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和生动实践,在全社会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