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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媒体 宣教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19 09:43:04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卫生健康媒体宣教合作项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媒体宣教合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项目内容:定期在新区融媒体平台、学习强国、兰州新区发布、今日头条、新甘肃客户端等发布如下内容:

1.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安全与急救、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科学健康观、营养膳食与合理膳食、心理健康、吸烟危害及戒烟知识等内容,以及针对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制作短视频、健康小知识,文字简练,易懂易记的口诀和民谣为上。

2.围绕医改政策惠民、医院行风建设、医疗服务创新、医疗技术突破等行业新风,制作短视频、发布新闻稿、宣传海报,可由各单位联系融媒体中心专业人员拍摄,也可由医疗卫生单位提供素材作品上报筛选。

3.以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常见病, 慢性病等为主题,邀请新区医疗卫生专家现场讲解,制作短视频,从发病、治疗、预防等方面提供专业的知识,以提高群众预防保健意识。

4.以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在各类主题日发布健康小知识。

5.针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归纳重点内容,制作短视频、发布新闻稿,文字简练,提升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掌握度。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3年10月23日。供应商须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质;在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准确登记磋商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获取磋商文件。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31会议室纸质递交(投标资料密封包装)。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0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2楼231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报名的情况,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2楼

联系电话:0931-8258971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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