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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川机场海关消防系统维修维护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23 10:03:03

兰州中川机场海关消防系统维修维护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中川机场海关的委托,对兰州中川机场海关消防系统维修维护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首次采购时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磋商编号:XBTZ-ZCHGXF-2023-076

二、磋商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兰州中川机场海关消防系统进行维修维护以达到合格验收的目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北楼增加维修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识,南楼及食堂区域增加维修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识,食堂区域增加喷淋及报警系统维修更换,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消防水带维修更换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具体以供需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③供应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今)具有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改造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信用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号:136781026@qq.com)。

3、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业绩证明材料;

(4)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9)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0)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等资料。

以上资料请提交一套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请发送至136781026@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世纪广场B座26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11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世纪广场B座26楼)。

十、其他事宜:

1、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兰州海关网页上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关于原件的要求: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及业绩材料原件,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须做出《响应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中川机场海关

地  址:兰州市皋兰县空港支路25号

联系人:魏海龙

联系电话:18793119758

2.采购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赵炜

联系电话:0931-8470895-2619、13919187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炜

电 话:1391918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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