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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工程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25 11:59:03

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工程二期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YGJ23105E-ZJCFY

二、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266.45万元

2.最高限价:237.29万元

3.磋商内容:审判法庭附属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1.4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标文件中提供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查询报告,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项目经理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全额资金为中小企业100%预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竞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及磋商文件售价:

1.提供竞标人资格要求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经电话联系添加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微信,获取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回传。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联系方式:李郭娟   联系电话:18152016909。

、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00时,对迟于竞争性磋商时间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磋商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00时。

3.磋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1005号302室

八、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九、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马建飞

联系电话:18919380233

地   址: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迎宾大道中段

代理机构: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郭娟  

联系电话:18152016909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1005号302室

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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