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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分行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30 17:46:14

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分行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S-2023-008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分行职工之家建设项目

项目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24万元

最高限价:24万元

采购内容:职工之家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底前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3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将单位相关资格(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不作为预审)

方式:现场发售(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 年11月10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信息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网址:www.gsei.com.cn),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分行

地  址:嘉峪关市新华南路42号

联系方式:0937—632002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五楼

联系人:李桃花

电  话:13993774502

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分行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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