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观山河、丰乐河、红山河灌区抗旱水源工程
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州区观山河、丰乐河、红山河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2022】10号、肃发改(审)【2021】204号、肃发改(审)【2021】203号文件批准实施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安德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优化水资源配置结构,解决肃州区沿山乡镇水资源短缺、调蓄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照《甘肃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等规划精神,肃州区谋划依托观山河、丰乐河、红山河修建注入式调蓄水设施,用以调剂河道来水,提高灌区农业灌溉保证率,兼顾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生态用水,该项目规划在观山河灌区新建调蓄水库,规划库容200万立方米左右;在丰乐河灌区新建调蓄水库,规划库容300万立方米左右;在红山河灌区新建调蓄水库,规划库容300万立方米左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包括:观山河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外业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含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等内容制定)、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验收服务以及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丰乐河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并配合完成项目审核等工作;红山河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并配合完成项目审核等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观山河灌区抗旱水源工程,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观山河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外业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含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等内容制定)、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验收服务以及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
第二标段:丰乐河灌区抗旱水源工程,该标段工作内容工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并配合完成项目审核等工作。
第三标段:红山河灌区抗旱水源工程,该标段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并配合完成项目审核等工作。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自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招标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数量以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为原则;工程建设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第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用信息良好。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10年内(2013年 1 月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新建水库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2023 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机构人员的社保花名册)。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3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其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5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任意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多投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和“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澄清、补充信息(如有),否则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递交
本项目须提交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并在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彩色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973908755@qq.com。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综合电子标”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网或交易通网站下载相关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代理机构或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易通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6131306。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 21日09时 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同上)
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综合电子标”,进行开评标活动。
4.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综合电子标(61.178.200.57:13101/bid-building-ejiaoyiqj-bidder/home.html),在项目管理界面查询到自己所投项目后上传“投标文件”,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在高峰时段上传投标文件失败,影响本次投标。
5.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装入清晰可见的扫描件即可。投标人要为自己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5号
联 系 人:孟繁博
电 话:15101716867
代理机构:甘肃中安德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敦煌路丽景阳光西门1-1-10号门店
联 系 人:尤彩梅
联系电话:13679370589、18139788738
甘肃中安德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和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