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
今年以来,特别是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我省紧扣兜住、兜牢、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目标要求,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确保兜得住
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救助补助资金99.04亿元,省级财政配套列支19.42亿元,全省共投入救助补助资金118.46亿元,为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提供了资金保障。
我省坚持“不脱离省情、不拔高标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继续提高2023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全省农村低保省级标准由2022年的每人每年5268元提高到5580元,较2022年提高6%;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6852元提高到7260元,照料护理年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档,全自理1800元、半护理3612元、全护理5412元。
有效推进救助扩围增效,确保兜得牢
我省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通过落实“单人户”施保、财产豁免、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有序扩大低保覆盖范围。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7.4万人,较去年底增长7.37万人;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0.11万人。1至9月全省共计发放各类救助金66.28亿元。
我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精准认定对象,科学确定标准,采取“先行救助”“跟进救助”“急难发生地救助”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受助及时。截至9月底,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78.55万人次,发放资金9.73亿元,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同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省累计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942万元。
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确保兜得准
我省严格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机制,不断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功能,将城乡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10大类400余万人纳入监测范围,按月开展监测预警,采取线上大数据比对和线下入户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今年共对1.43万户困难群众落实了相应救助。
省民政厅会同省乡村振兴部门建立“甘肃一键报贫”信息系统与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共享联动机制,共比对数据4.15万条,落实相应救助政策2.12万户。加强防止返贫和救助帮扶政策衔接,全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22.73万人,占比48.81%,有效防止了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扎实推进关爱行动,确保兜得好
我省将实施“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作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有效载体,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监测调度,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5.1万名干部与26.32万名关爱对象结对,累计开展联系交流72.47万人次、走访探视53.87万人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7.1万个、帮办实事9.71万件、资助资金(含物资折合)3091.3万元。
同时,把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摆在突出位置,及时了解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情况,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走访探视,排查消除取暖、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9月以来,全省共计摸排困难群众42.39万人次,解决各类风险隐患1.2万件。截至10月20日,全省各地为农村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取暖用煤8.2万余吨,发放取暖炉具、电热毯、棉衣等御寒取暖物资35万余件(套、双),折合资金2.54亿元;为城镇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或减免各类取暖费用共计4120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冬天不受冻,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记者李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