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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兴丰镇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1-09 16:46:03

秦安县兴丰镇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秦安县兴丰镇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批准机关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 招标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秦安县兴丰镇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天水市秦安县兴丰镇上陈村

   3. 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

   4. 总投资:217.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31.11万元

   5.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6.建设内容:新建13栋高强度全钢架大棚,总建筑面积5382平方米,其中:新建1#-8#、11#-13#木耳大棚(尺寸为12x35m)11个,建筑面积为4620平方米;新建9#木耳大棚(尺寸为12x30m)1个,建筑面积为360平方米;新建10#木耳大棚(尺寸为12x28m)1个,建筑面积为336平方米;新建管护用房1座,建筑面积为66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新建铁艺围墙90米,蓄水池(成品)50立方米,0.6m宽室外散水709.20平方米,室外排水渠700米,DN50给水管180米等。

   7.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二、资质等级及相关要求

   凡具备承担相应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和相应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报名。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2、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和报名地点

   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甘肃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4日    

   3.报名地点:甘肃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4日,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15时00分

   6. 开标地点:甘肃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7. 招 标 人:秦安县兴丰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安县兴丰镇

   联 系 人:胡斌

   联系电话:18298608910

   8.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水岸东方2#楼1610

   联 系 人:张富强

   联系电话:15095712864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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