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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110kV总降压变电站及供电线路质量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1-09 16:46:03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110kV总降压变电站及供电线路质量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311058-JYMDQJ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已由白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白高新经发备〔2020〕18号文件备案通过,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现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110kV总降压变电站及供电线路质量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110kV总降压变电站及供电线路质量评估服务

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5.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二氧化碳、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2套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3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程及规范要求,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为招标方编制完成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110kV总降压变电站及供电线路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具体包括新建110kV总降压变电站,新建至110千伏苏家墩变供电线路,长度1.083km,新建至 330千伏万红变供电线路,长度28.998km质量评估,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述报告的技术评审及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查。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方工作人员进场开展第一次质量评估初检,初检结束后投标人一次性出具工程质量不合格整改项;待招标方完成工程质量评估不合格项整改后,投标人进行第二次复检,二次复检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版《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及标准,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所评估工程的施工质量状况,满足输变电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参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及《靖煤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竣工资料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范围:电力)资信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18:00时至2023年11月16日18:00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2.缴纳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614623629@qq.com。招标文件5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9:30时,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系统中(http://zhygcg.com:8088)在线上传。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投标文件编码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http://www.zhygcg.co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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