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集团人才公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消防工程二标段(防烟、排烟、通风、报警)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集团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已在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金发改〔2023〕6号),项目代码【2301-620300-04-01-633944】,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二标段(防烟、排烟、通风、报警)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南侧,天水路西侧,武都路东侧。
2.2建设规模:
金川集团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2433.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7894.89平方米,其中1#公寓楼建筑面积28888.79平方米、2#公寓楼建筑面积28986.47平方米、宿舍辅助用房(一、二层裙房)建筑面积9894.62平方米、出地面楼梯间建筑面积125.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538.22平方米(其中车库建筑面积10748.92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570.38平方米、自行车库建筑面积1942.29平方米、汽车坡道建筑面积276.63平方米)。室外工程部分包括主要为该项目范围内的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采暖管网、场地硬化、场地绿化、动力照明工程、弱电及监控等建筑安装工程。其中绿地面积9100.85平方米、道路面积4227.59平方米、铺装面积2130.47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场面积664.21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采购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施工内容包括新建防烟系统、新建排烟系统、新建消防通风系统、新建人防通风系统、新建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新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新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新建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新建防火门监控系统。采购内容为完成本标段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3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2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7 月 31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5年(2018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体以合同为准)。
3.3.3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机械/综合类(C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劳务员、安全员、资料员等。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15 日 18 时 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1 月 15日(截止时间11月 15 日18时00分),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开票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招标文件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48)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9 时 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王科元、王文昌
电 话:13830599154、18193596275
电子邮箱: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 李明光 15101922866
徐晓萍 15593596896
电子邮件:xxp1916@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