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南日报报道 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11月6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甘南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办法》共16条,明确考核对象为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状况等,同时设置即时性工作评价、加减分项。考核程序分为日常考核、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年终自查、第三方评估、现场考核、综合评议、结果通报8个步骤。
《办法》将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各县市人民政府。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考核排名较上一年度提升较大的以及基础工作推进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县市人民政府、州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D级或考核排名连续三年列最后3名的县市人民政府、州食药安委委托州食药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约谈县市人民政府、州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州政府领导同志约谈县市人民政府、州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有关表彰、年度评奖等。
《办法》是对各县市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评议考核的重要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提升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记者 王力 通讯员 党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