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防雷检测项目
更正公告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防雷检测项目(项目编号:GTJZ-2023022-FLJC)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3日,并于2023年11月06日发布暂停公告,现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进行如下通知:
一、原暂停公告中内容为:
本项目因发生变更,故暂停采购活动,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二、更正信息: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检测负责人具有防雷检测能力且具有防雷检测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其他在建工程。
(4)拟派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7.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响应,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8)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否决投标。
(9)参与本项目的省外检测单位需在甘肃省气象局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11)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存在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以上为北京时间),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701室)获取磋商文件或通过网上获取(将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编辑为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972821865@qq.com,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同步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供货业绩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1602室)。
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现变更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检测负责人具有防雷检测能力且具有防雷检测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其他在建工程。
(4)拟派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7.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响应,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8)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否决投标。
(9)参与本项目的省外检测单位需在甘肃省气象局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11)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存在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以上为北京时间),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701室)获取磋商文件或通过网上获取(将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编辑为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972821865@qq.com,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同步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供货业绩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1602室)。
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其他内容不变(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暂停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203号
联 系 人:张雯
联系电话:0931-816025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701室
联 系 人:管女士
电 话:0931-8435288 15343604579 15117271817
电子信箱:9728218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