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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总医院东区2024年度工程日常检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1-20 08:57:04

 

兰州石化总医院东区2024年度工程日常检维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保证医院东区所属非医疗设备设施得到及时修理,确保医院正常运行秩序,结合医院检维修特点,将东区工程日常检维修业务委托外部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范围包括:东区非医疗设备设施维修维保、水电暖系统维护、房屋屋面处理、地面道路下沉处理、楼面粉刷、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污水系统清掏、院内区域及房屋改造、修缮、装修、东区各病区、办公区等区域的门、窗、家具、病床、上下水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日常检维修工作。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100万元,自筹资金。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由法律合规风控部通过中招联合招标电子采购平台自行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

 本次竞争性谈判在甘肃宝石花医院外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3日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注册报名,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二)平台服务费400元/标段,首次使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须办理CA企业与个人CA证书,收费标准详见平台。平台服务费及CA费用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可登录平台自行查看下载。

(三)平台操作流程详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官网首页右上角【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

(四)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甘肃区域中心咨询电话:0931-2211643(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有平台操作相关问题可致电咨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7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二)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三)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5时30分。

(四)开标方式: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线上的方式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准时登录中招联合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无需赶往现场。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乙方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资质,具备有效的三合一工商注册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及其以上。

(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身份证、技术质量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及其他主要人员职称证等相关资料证书

(四)近三年在甘肃省同类工程(指2019年11月01日之后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中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为准)。

(六)未经发包人允许,中标单位不得对本项目工程内容进行非法分包或转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其他要求

(一)具有在医院长期维修维保业务服务经验的投标人优先。

(二)东区2024年度工程日常检维修框架协议工程预算价暂定人民币100万元。每月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或甲方委托建设工程造价专业第三方单位的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以上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夜班津贴、误餐补助、防暑降温费、教育培训费、劳动保护费、通讯费、HSE费用、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机械费用、企业管理费用、利润及税金。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总价的97%,结算价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以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满后结清。

(四)本项目所用的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工程竣工30日内由发包方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做室内环境检测,如存在房屋室内空气污染等问题,由承包方无条件返工承担修理、重做、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初次第三方检测费由承包方支付。经复核检测仍然不合格的,将没收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3%),复检第三方检测费由承包方支付。如初次检测结果合格,初次第三方检测费由发包方支付。

(五)投标人应根据检维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科学核算成本、利润,并计入报价。报价中应包括施工图内及按常规理解应包含在此范围内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应包括的项目费用及定额子目可能包含不完整的费用。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承包本工程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

(六)本项目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十、招标控制价

1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石化总医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31-796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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