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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兰州新区校区配电室低压出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1-20 17:56: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F-2023-GC-012-SG-012

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兰州新区校区配电室低压出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万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整)

最高限价:¥23万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整)

采购需求:兰州新区校区配电室低压出线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供应商有效(必须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资信证明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③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截至磋商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之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⑤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③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⑤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施工现场需至少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各一名,并提供相关证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雁京家园5-5-1702号或邮箱(gshs2301@126.com)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网上邮箱(gshs2301@126.com)

售价:0元(人民币)(获取后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现场获取须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特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邮箱获取时须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特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后,扫描成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编辑为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gshs2301@126.com)并电话(18294425005)告知项目负责人,同时须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导致信息登记不成功,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供应商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根据《甘肃政法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甘肃政法大学弘毅楼六楼招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弘毅楼六楼招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政法大学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联系方式:0931-7601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河山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雁京家园5-5-1702号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8294425005

九、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监督

若发现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请向甘肃政法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931-7602811

                                       甘肃政法大学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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