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肃州区银达种子产业园科研中心特色作物育种人工气候室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酒泉芯农研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酒泉芯农研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
3、建设内容:新建面积700~800㎡的人工气候室,轻钢结构,玻璃覆盖,用于洋葱、胡萝卜、菠菜等特色农作物种植生产。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30日
总工期:107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类似项目(温室建设、安装工作及智能化控制系统、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项目)施工经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供应商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持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一式四份,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进行核查)在甘肃众睿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9号疏勒家苑1号楼2-17-1)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理。
3、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或通过工作人员微信审查资料,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时30分前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甘肃众睿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9号疏勒家苑1号楼2-17-1)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收款单位:甘肃众睿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鼓楼分理处
账 号:27200901040002765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供应商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供应商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
3、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供应商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经发现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酒泉芯农研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
联 系 人:马永明
联系电话:13359392898
代理机构:甘肃众睿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9号疏勒家苑1号楼2-17-1
联 系 人:魏嘉煊
联系电话:18793705201
邮 箱:1402852771@qq.com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一: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 (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采购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