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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车辆租赁项目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1-23 11:29:03

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车辆租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车辆租赁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潜在供应商于2023-12-05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S-ZBDL-2023-057号

项目名称: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车辆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19万元

采购需求:租赁新能源电动车(5座)6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依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资格承诺声明函” ,供应商对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11-24至2023-11-3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电子邮件形式;

3、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357761358@qq.com邮箱,注明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2)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 年12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资格条件不符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350号 

联 系 人:马永涛 

联系电话:18993599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庆阳路 138 号 1 层 103 室

联系方式:1939316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1939316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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