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兰州邮区中心冷链邮路外包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兰州邮区中心冷链邮路外包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兰州邮区中心冷链邮路外包项目
3.项目编号:HLGS-DL-14856-23-821
4.项目内容及规模:采购兰州邮区中心5条一级干线冷链邮路运输外包服务
5.标段划分:本项目2个标段
包段号
名称、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1
兰州-广州、西安、成都(3条)
32
2
兰州-南集、北京(2条)
72
总计:
104
6.服务周期: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需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五)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七)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及省分公司指定的主要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八)投标人能够提供准牵引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牵引车头和核定载质量12吨及以上的半挂车厢至少10台。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九)投标人必须具备涵盖服务期内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十)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9.6米以上车型不得低于150万元/车,9.6米及以下车型不得低于100万元/车的货物保险,并提供承诺书。
(十一)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十二)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十三)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十四)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十五)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十六)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十)-(十三)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1.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及采购代理公司邮箱(376650579@qq.com)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注:(1)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进行CA证书办理,并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获取比选文件;
(2)CA证书办理及比选文件的获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证书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是报名、购买标书等),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上传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所有资料。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至周五9:00-17:00)
(3)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至周五9:00-17:00)。
2.线上获取比选文件须按照“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要求的格式,将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上传平台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76650579@qq.com)中发送PDF版资料一份。
3.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资料费:5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4.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招标,原则上对电子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及评审,以纸质文件作为补充,任何一种方式未成功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666号鼎泰中汇广场写字楼1509室)。
4.响应文件应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电子版文件并完成“签到”流程。
5.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完全一致。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6.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 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形,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
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666号鼎泰中汇广场写字楼1509室
联系人:辛欣
电话:18054182918
邮箱:376650579@qq.com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 0931-8110663
邮箱: jianchashi@gs.chinapost.com.cn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