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出台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措施
中国甘肃网11月23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记者 窦翔 通讯员 周迪)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嘉峪关市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措施》(以下简称《职责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40条具体措施,紧扣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了相关职能部门新兴行业、领域、新业态和职能交叉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明确监管责任,织密织牢安全生产网,全市新业态新风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不断加强。
《职责措施》聚焦大型群众性活动、电动自行车、A级旅游景区、健身房体育健身、冰雪活动、农家乐、外卖平台、校外托管、网约车、网络货运、城市商业综合体、校外培训机构、嘉西光伏产业园、电网保护管理、环保设备设施、仓储物流、低空飞行旅游观光、醇基燃料、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十五项28个行业领域,逐一梳理明确各个重点监管环节的全链条监管职责,靠实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有力推动解决部门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
《职责措施》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统筹安排全市新业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检查、开展新兴行业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隐患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从监督方式、发现问题、隐患整改等各类安全监管环节进行共商共议,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对涉及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监管问题,进行协商监管,使安全监管执法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