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崔亚明)为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以主动创稳为主题主线,以示范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积极探索具有甘肃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加快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意见》指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严格规范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意见》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等九个方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全力投入创建,结合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要挖掘优势创建,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素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水平等重点工作开展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工作特色的示范创建活动。要丰富载体创建,把示范创建重点放在市、县两级,形成“市县有特色、部门有亮点”的创建格局,激活创建“细胞”,夯实基层基础。要统筹联动创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促发展,切实把示范创建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工作,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