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洮县老城区停车场二期建设工程四标段(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临建发[2023]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洮县鑫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临洮县鑫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临洮中恒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编号:ZHYX2023-038
2、招标单位:临洮县鑫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地点: 临洮县洮阳镇老城区
4、建设规模:8个充电车位,480kw智能分配充电堆,配备4台120kw双枪直流快充桩,配套建设光伏雨棚110㎡、28KW电池储能系统,采用630KVA箱式变,配套设备基础,管沟,检查井,钢结构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6、计划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务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3.投标人必须为有实力、有信誉、有业绩的施工企业法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3)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日9:00-12:00,14:30-17:00整。
2、地点:临洮中恒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临洮县洮阳镇文峰北路24号建设大厦4楼408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时需携带资料及其他要求1、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双面),每页加盖投标人鲜章并装订成册,同时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不办理邮寄。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洮中恒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07室(临洮县洮阳镇文峰北路24号建设大厦4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本人,可自行委托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开标会议。
七、联系方式1、招标单位:临洮县鑫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师 源
电 话:18393218658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城投公司综合楼5楼
2、招标代理机构:临洮中恒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文峰北路24号建设大厦4楼
联 系 人:郭铭磊
电 话:1779321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