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市办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情况说明
2023年11月25日,我市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批群众举报件,共20件,其中城关区6件、七里河区8件,安宁区2件,永登县1件,皋兰县1件,红古区1件,高新区1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噪音污染2件、生态污染6 件、大气污染7 件、水污染2 件、土壤污染2 件、其他污染问题1 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人民群众理解不理解、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办理群众举报件的基本目标要求,立即通过市委机要局移交相关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并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核查办理、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