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命名兰州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薛砚 马小龙)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11月28日,兰州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是对一个城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最高评价。自2016年6月获批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以来,兰州市对照示范城市创建细则,强化党政同责,完善体制机制,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域推进创建工作,通过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同时,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在智慧监管、人才建设、倡导文明餐桌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可示范、能推广的经验。兰州市连续三年被省政府食药安委评为食品安全“A”级,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下一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毫不松懈抓实抓细食品安全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