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新型环保建筑垃圾废渣处理再利用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亭市弘达聚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华亭市新型环保建筑垃圾废渣处理再利用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望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FTCG2023-119;
项目名称:华亭市新型环保建筑垃圾废渣处理再利用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940.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段)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购置新型U型渣土清运车辆
辆
20
/
详细参数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车辆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行的银行资信证明或2022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4)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凉市崆峒区定北大厦14楼1408室;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凉市崆峒区定北大厦15楼15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亭市弘达聚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东大街342号
联系人:赵福成
电话:1383036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方式:18709336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育东
电 话:18709336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