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决扛起水土保持工作职责 求真务实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省水利厅以贯彻落实《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为统揽加快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
牛军
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水利厅牵头对《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并将新时期国家和我省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为做好新时代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系统治理
蹚出水土保持甘肃路径
近年来,省水利厅坚持将水土保持作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有效手段,持续健全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深入推进流域系统综合治理,狠抓项目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水保监管效能,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出了一条水土保持的甘肃路径。
据统计,2012年至2022年,全省全口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万平方公里,保护和治理塬面面积1160.1平方公里,兴修梯田1517.32万亩,新建淤地坝143座,除险加固病险淤地坝402座,完成中央投资56亿元。
坚持强法治、建机制,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近年来,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甘肃黄河流域“1+4+3”水土保持规划任务体系,编制完成《甘肃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甘肃省“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甘肃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等,明确了新时期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方向和工作重点。立足实际,紧跟形势,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建立了市、县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初步形成了上下衔接、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水土保持地方配套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
坚持抓工程、促融合,打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立体综合防治体系。省水利厅按照“山顶戴帽子、坡上挂果子、山腰系带子、山坡穿裙子、沟里穿靴子”的建设思路,先后实施了以坡耕地改造为主的保障“粮食安全工程”,以经济林草为主的“生态经济工程”,以沟道滩岸、塬面防护为主的“拦蓄工程”,以田间道路为主的“通达工程”和以封育保护为主的“生态修复工程”,建立起立体防治体系。同时,各地依托水土保持工程,打造形成了“梯田+马铃薯”“梯田+中药材”“梯田+草畜”“梯田+花椒”“梯田+油橄榄”等多种“梯田+”特色农业产业样板,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坚持盯重点、推创新,探索建立了黄土高原塬面治理保护新模式。省水利厅启动实施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探索建立包括“塬面径流调控、沟头加固防护、坡面植被恢复、沟道水沙集蓄”四道防线的塬面治理保护新模式,有效遏制了沟头前进、沟岸扩张、沟底下切对居民和道路造成的危害,极大减缓了塬面萎缩速度,切实保护了土地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做法经验被水利部在全国推广实施,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坚持强改革、提质效,充分发挥了淤地坝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用。省水利厅编制完成《淤地坝设计标准》,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推进淤地坝效能转变,累计完成100多座淤地坝改造提升,全面挖掘淤地坝项目的潜力,发挥其在水源保障、交通出行、增加耕地、防汛抗灾等方面的综合效用。依托甘肃智慧水利,建设淤地坝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实现全省902座大中型淤地坝基础信息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对下游有重要设施的48座淤地坝安装了远程预警监控设施,加强实时雨水情信息的监测报送和分析研判,提高预报精准度,为汛期人员转移避险赢得宝贵时间。
坚持严监管、增能效,初步构筑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水保监管体系。省水利厅聚焦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效能,推动建立人为水土流失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和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5万余个,累计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3.6万余次,对近3.5万个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281起,对768家单位开展追责问责,对38家单位实施水土保持信用惩戒。特别是2019年以来,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采用高分遥感监测与无人机高频次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对全省范围内26662个扰动图斑进行了现场复核,通过遥感监管手段,实现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的精准判别,有效破解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工作量大的难题。
水土共治
全面打好水土保持攻坚战
迈上新征程,做好水文章。省水利厅将聚焦打造“两区两线全域高质量”水土保持总体格局,持续建机制、抓治理、强监管、提效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奋力推进全省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高标准考核为抓手,推动构建立体高效协同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依托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考评和全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统筹协调,将水土保持工作成效纳入对市、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并强化考核结果的科学有效运用,确保各项工作高位部署推动、一体贯通落实。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间的横向沟通衔接,推动形成政府领导、水利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积极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
——以系统化治理为统揽,探索打造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新模式。以“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两线”建设,紧盯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将水土流失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生态农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资金资源,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梯田、坡耕地综合治理、淤地坝和塬面保护等项目,着力构建小流域综合治理中拦减泥沙进入沟道及下游河道的两道防线。积极申报创建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打造一批符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样板工程。大力推广“梯田+”产业化开发模式,引草入田,立草为业,推广草—畜—粮循环经济模式,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以精细化管理为牵引,全面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投入保障能力。持续抓好淤地坝提质增效,不断探索完善淤地坝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形式,探索开展淤地坝补偿机制建设,运用市场手段推进已达到淤积高程或丧失功能的淤地坝降等、报废、销号。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将“图斑精细化”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强化督导指导,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工程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不高的项目县减少或暂停次年水土保持资金项目安排,不断提高全省水土保持工程质量。积极推动以奖代补模式,大力吸引民间和社会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健全水土流失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
——以全过程监管为导向,健全完善全覆盖的水土保持督查常态化机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新能源、公路、铁路、输变电等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意见,实现重大项目水土保持分类精准监管。扎实做好人为水土流失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规范施工、绿色施工。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督促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采取“以案释法、以案解法”的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进行警示宣传。扎实做好《条例》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治意识。
——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不断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动态监测和分析能力。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点布局优化方案和建设标准,以及新时代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要求,积极运用遥感影像和无人机遥测、移动采集系统和现场调查等技术手段,高效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估”。运用好甘肃生产建设项目一体化监管平台,推广淤地坝远程监控系统覆盖大中型坝,部署研发目标责任考核、综合治理、监测等系统模块,探索开展“水土保持+大数据”试点工作。常态化开展覆盖全省范围的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推动实现违法违规行为高效判定和查处。着力强化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与应用,做实做细监测数据整编分析工作,积极推进监测数据共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