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土建项目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
第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土建项目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
招标人: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因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土建项目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进行招标第一次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导致废标,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土建项目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进行第二次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土建项目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第二次招标
三、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规划容量为2×350兆瓦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等设施。占地面积649亩,项目年发电量38.16亿千瓦时,供热面积1230万平方米,年供热量1233万GJ,机组年耗煤量约241.7万吨,年用水量约295.8万吨。
五、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核准建设,文件为《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电投兰州新区热电联产工程核准的批复》(甘发改能源〔2016〕98 号)《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关于同意中电投兰州新区热电联产工程业主变更的批复》(新经发〔2023〕70 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土建项目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
六、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组建土建质量检测试验室,对水泥、钢材、砂、石、混凝土及混凝土结构、砌筑砂浆、砌筑砖等进行检测,同时包括与本项目工程相关的专项见证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以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取样数量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书(不含厂前区)。
服务期限:开工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副本复印件,提供开户行许可证 (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以下3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3、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8年至今)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第三方土建试验检测服务业绩(以相关合同为准)。
4、检测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有至少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土建第三方检测试验项目业绩。(2)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其他人员:试验工程师不少于2人,检测员不少于2人,必须专职不得兼任,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以上人员须常驻现场并提供近半年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2)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提供相应承诺)。
7、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的或者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与本项目的建设、总承包、设计、施工、监理有隶属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资格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 12 月 4 日14时至2023年 12 月6日18时,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联系人:马慧珍 电 话:17693161692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若发现阻挠报名、恶意劝退等行为,投标单位及时给纪检(审计)监察部反映投诉,投诉电话:0931-8251950。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或说明。如有疑问,应在 投标截止1日 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若未按时提出反馈,招标人视认为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月8 日9:30分,地点为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604会议室。
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30分,地点为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604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信息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lzxqsz.com/)、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实正鑫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泰山路4209号市政服务中心3#楼6楼
邮 编: 730300
联系人:马慧珍
电 话:17693161692
电子邮件:704471541@qq.com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