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青龙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康县青龙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发〔2023〕264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一般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其他投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招标人为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康县青龙山。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健身步道,配套电气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
1.生态健身步道工程:新建生态健身步道1526.81米,路幅宽度为3米,为贴地游步道,包括游步道本身及其附属的边沟、挡墙等。
2.供电工程:景区内10KV供电系统及380V配电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3.生态修复工程:喷播草籽绿化面积29539.64平方米(含步道下复绿空间4824.2平方米),种植白皮松1219棵。
2.3施工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2.4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263.64万元。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3.1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规模。
3.2本项目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监理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 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司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明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
4.6 本项目投标活动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持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办理,并全程参与、负责。
5. 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0日17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甘肃大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长安名都一号楼20楼)现场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15时00分,地点为甘肃大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长安名都一号楼20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 系 人:杨刚刚
电 话:1839463686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大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倩
电 话:13830919651
9、监督部门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甘肃大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