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西北师范大学
项目名称:西北师范大学建校120周年纪念邮册及纪念信封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17.55万元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西北师范大学建校120周年纪念邮册及纪念信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西北师范大学建校120周年纪念邮册及纪念信封。根据国家邮政法相关规定涉及邮政业务的如具有纪念意义的纪念信封业务必须要有经过批准的邮政企业经营。应该项目采购内容为纪念册纪念信封其具有不可分割性,因而必须交由邮政企业组织实施。本项目具有独特的唯一性和特定性,必须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96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
专 家 一:沙宝红
职 称:正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甘肃省采购联合会
论证意见: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西北师范大学建校120周年纪念邮册及纪念信封。根据国家邮政法相关规定涉及邮政业务的如具有纪念意义的纪念信封业务必须要有经过批准的邮政企业经营。应该项目采购内容为纪念册纪念信封其具有不可分割性,因而必须交由邮政企业组织实施。本项目具有独特的唯一性和特定性,必须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分公司是采购人西北师范大学所在地邮政业务承揽服务商,组织实施本项目是最佳选择。
专 家 二:李艳梅
职 称:审计师
工作单位:甘肃省物资信息中心
论证意见:本项目是西北师范大学建校120周年纪念邮册及纪念信封采购项目,根据国家邮政法相关规定要求,凡涉及邮政业务纪念信封的业务必须由国家批准的邮政企业经营,因该项目采购内容为纪念册及纪念信封具有不可分割性。因而必须由邮政企业组织完成,本项目具有特定性和唯一性,根据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分公司组织实施完成。
专 家 三:李小杰
职 称:中级
工作单位:中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根据政府采购法及邮政相关规定
1.因货物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在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分公司内含中国邮政已经发行的邮票,同时具有唯一性。结合西北师范大学文化元素所定制的邮票,因此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特定性,是我国邮票邮封的唯一发行印刷单位。故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北师范大学
地 址: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联系方式:0931-7971540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13层
联 系 人:肖经理
电 话:13919369964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