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抓手。为有效解决政策执行中难以界定企业申报项目是否属于研发项目的问题,近日,省科技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甘肃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试行),即日起开始实施,以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办法》规定,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研发项目,不需要鉴定;企业已鉴定过且为最终结论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也不再需要鉴定。项目鉴定内容包括该项目是否为研发活动;研发费用的归集是否准确、合理的定性判断;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活动的鉴定判断以及税务部门提出的其他异议事项。
近年来,甘肃省强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全省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和金额年均增幅分别达到33.53%和45.60%。(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