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皋兰县石洞镇卫生院
2、项目名称:皋兰县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
3、建设地点: 皋兰县石洞镇
4、工程规模: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污水处理站设备用房的建设等。
5、项目总投资:90.61万元
6、资金来源:通过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解决
7、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1 月 02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03月 31 日
计划总工期: 90 日历天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二、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范围
涉及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 12月至今)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投标人应依据甘建建〔2020〕66 号文件规定合理配备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配备项目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2023年 0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3 年12月08日—2023 年12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规定时间在中信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机电五金物流中心15B40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技术负责人证书、投标人承诺书及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资料。(注:以上所有资料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交一套复印件与PDF扫描件并提供与原件一致承诺书,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
3、售价:3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皋兰县石洞镇卫生院会议室(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新兴路220号)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manage.gsei.com.cn/index.php)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皋兰县石洞镇卫生院
地 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新兴路220号
联 系 人:芦院
联系电话:13919090578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3村200号07室
联 系 人:代工
联系电话:18394674045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