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民政厅: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今年4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牵头起草《甘肃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意见》,并经十四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地各部门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结合全省主动创稳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安排,推动《实施意见》落实并取得一定成效。现推选省民政厅工作做法,供全省各地各部门学习交流借鉴。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全面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部署,紧贴民政职能,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力加强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甘肃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甘肃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志愿者激励嘉许办法》等一系列含金量高、指导性强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填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制度空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补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政策短板。截至目前,省级层面出台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200多件。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延伸拓展柔性执法,制定民政领域“两轻一免”清单,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地名管理等领域执法监管中更多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柔性执法手段,减少行政处罚等强制性措施。出台《甘肃省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甘肃省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文书(试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大力整治和有效预防行业协会商会非法干预经营主体活动和影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行为。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以案释法、庭审旁听等活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努力提升综合监管能力。认真落实“互联网+”监管机制要求,将慈善组织和社团、民非、基金会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6项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范围,编制实施清单。加强信用监管,以养老、慈善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通过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实施养老领域“信用+”工程等,依法依规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监管和惩戒力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时归集省级行政许可信息,社会组织领域的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归集及时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出台《甘肃省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工作办法》,不断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建设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结合慈善组织年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日常检查、专项抽查等情况,分三批认定31家社会组织税前扣除资格。
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按照“四级46同”要求,持续做好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做到全省民政政务事项办理一个标准、一套资料、一次告知,更好地服务群众和企业。实现与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10个系统的数据对接,汇聚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社会组织法人、遗体火化等10类数据1628万条。结婚证、离婚证、低保证、特困供养证、特殊儿童保障证以及社团、民非、基金会登记证书8个高频证照归集率均达到100%,已共享电子证照数据959万条。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实现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和临时救助金给付实现省内通办。大力推进数据直达基层试点,积极推进高龄津贴发放数字化等工作,全面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水平,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