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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2-11 14:38:04

  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ZB032-2023/GSZXZB-23001-013-1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服务(二次)。

2.2招标概况: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公司工业危险废物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要求,依法合规处置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名称:络合脱氮残渣,废物类别:HW11精(蒸)馏残渣,废物代码:900-013-11。

2.3 招标范围: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络合脱氮残渣利用处置服务。

2.4 服务地点: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一年,即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备由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2.2具有相应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具体范围见公司危险废物名称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需满足招标的服务期限。

3.3车辆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拟投入的运输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类)。

3.3.2运输车辆需要具备完善的保险手续,以满足承运货物进出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和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的要求。

3.3.3投标时至少提供2辆络合脱氮残渣罐车运输车辆和其他1辆平板运输车辆。

3.4人员要求:

3.4.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4.2运输车辆应每车至少配备各1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驾驶员应有符合适驾车型的驾驶证、危货运输资格证,押运员应有《危险货物押运员证》等相关证件。

(车辆要求和人员要求须满足3.3及3.4条款要求)。

3.5财务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无违法、违规记录,并附网页查询截图,且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需提供以上情况的承诺函。

3.7业绩要求:2021 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的危险废物处置业绩(处置类别须包含HW11),且处置量在100吨或处置金额1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8其他要求

3.8.1被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或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公司等上级单位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其投标将被否决。

3.8.2投标人在危废处置利用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9相关要求:

3.9.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须提供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运输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利用处置和运输单位有能力处置突发事件。

3.9.2为响应危险废物“非必要不跨省”利用就近处置转移处置的要求,原则上不接受跨省处置。

备注:提供所有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一经查证,项目单位承办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信息、获取文件登记表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gszxzbzhy@163.com),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及缴纳资料费(500元/份)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发放,文件获取成功后资料费概不退款。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导致招标过程中联络方式有误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152号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3楼3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人民币¥10000.00元),形式可为支票、银行汇票、汇款,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汇入行:兰州银行民升支行

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7029468542913012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152号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3楼309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号“鸿运茂”A 塔13层1304号

邮  编:730030

联系人:张怀英

电  话:15379024205

电子信箱:gszxzbzhy@163.com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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