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室外康复活动场地及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及概算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2-11 15:02:28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室外康复活动场地及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及概算编制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MSZFCGZB2023139;

1.2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室外康复活动场地及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及概算编制;

1.3工程规模:拟新建室外康复活动场地及绿化区域约2800平方米、停车场约3000平方米、临S244#道路大门一座及围墙护栏及上述项目相应配套设施;(具体情况以设计单位实地踏勘,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为准)

1.4投资金额:约为320万元;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计划服务期:2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后续现场施工配合及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施工图纸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等内容);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

2.2设计资质: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供应商具有近五年(2018年11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2.4供应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2021年度或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6供应商提供近半年(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需提供声明函;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上述资格要求,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3.3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信用记录网站截图等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30 (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4.2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在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五、公告期限

五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效投标登记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新村130号

联 系 人:孙煜翔

电    话:13669387657

 

采购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联 系 人:牟巧云

联系电话:15393102729

电子邮箱:843576504@qq.com

2023年12月11日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