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些因素会导致医保报销不一样 你都了解吗?
近日,有市民拨打记者热线电话咨询:张阿姨和李大叔都是兰州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去某三级医院看门诊就医时,医生为他们开具了药品恩替卡韦颗粒。但同样的药品,张阿姨医保却不能报销,这是什么原因呢?记者向医保部门了解到,这是因为该药品支付范围“限乙型肝炎”,张阿姨不是“乙型肝炎”患者,所以医保不予支付。
据介绍,国家在发布医保药品目录时,为防止药品滥用而在部分药品后面增加限定支付范围,如限儿童、限生育保险、限工伤等内容,只有在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情况时,医保才能报销。那么,还有哪些因素会导致医保报销不一样呢? 12月11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温馨提示,一起来了解。
1 药店、医院是否是医保定点机构
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按规定予以报销,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不予报销(除急诊外)。
2 医院等级不同
一般来说,医疗机构等级越低报销比例越高,等级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常见病多发病建议选择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更高的医保待遇。
3 参加险种不一样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由于职工医保缴纳费用更多,通常情况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大于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4 参保地不同
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统筹地区经济水平和医保基金的收支水平不同,因此各地医保报销比例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5 参保缴费是否连续、及时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行和医保公平,对中断、逾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情形,在政策上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低于或不享受正常参保待遇。因此,参保人要记得及时缴纳保费,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6 跨省异地就医
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由于目前各省份的医保目录不尽相同,因此参保人异地就医时医保待遇就会发生差异。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