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2月13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近日,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依法处置一起酒后寻衅滋事、袭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均已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12月8日22时10分许,西固分局西固城派出所接辖区某KTV负责人报警称,有3男2女在KTV醉酒,相互冲突打斗,砸坏包厢水壶、茶几等物品,工作人员上前劝阻时,该5人不仅不听劝阻,还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并摔坏其佩戴的对讲机,在KTV大厅里吵闹,摔砸吧台、电脑,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置。
接报后,西固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到达现场发现,该5人仍在大厅辱骂KTV工作人员。
面对前来处警的民警,该5人不仅没有收敛,态度反而更加嚣张,甚至辱骂推搡民警。在民警劝说和核实身份时,其中1女2男还对民警实施殴打、抱摔等暴力行为。面对一次又一次无底线的嚣张挑衅,民警始终保持冷静克制态度,并呼叫增援。
5分钟后,巡逻防控大队增援警力迅速赶来,对5人实施控制,并核实清楚5人身份为:李某(女)、钟某、何某、杜某(女)、孙某。在民警将5人强制带上警车回所处置的时候,先上车的钟某竟然在警车内公然撒尿。
由于5人处于醉酒状态,民警先对其采取约束性醒酒措施,醒酒结束以后,将案件移交刑侦直属大队办理。
12月9日,经讯问,李某(女)、钟某、何某、杜某(女)、孙某对其KTV饮酒后因琐事发生争执、相互殴斗,损毁公私财物、辱骂殴打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女)、何某、钟某对其阻碍民警执法、暴力袭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女)、钟某、何某、杜某(女)、孙某均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接近年底,广大公民在与家人、朋友聚餐娱乐时,切记适度饮酒,莫被酒精“控制”头脑。饮酒过程中,自己要有节制,做到心中有数,不可贪杯。更不要酒后打架斗殴,酒后遇事要学会冷静,三思而后行。
同时,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维护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配合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遇到民警执法时,请务必积极配合,敬畏法律,不要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袭警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