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2月13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何星丑)12月13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新闻发布会。发布了6起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发展典型案例,旨在引导全省法院进一步提能力、转作风、抓落实,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努力为企业家干事创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快捷、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本次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是全省法院在“万名干警联万企”行动、保护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和破产案件办理中,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的典型做法。
案例一:天水某电子科技公司解除被冻结财产账户案
天水中院始终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强工业、护企业、兴产业,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帮助企业防风险、解难题、稳经营,为天水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推动老工业基地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在开展“万名干警联万企”行动中,天水中院了解到联系企业账户被冻结,导致生产经营活动不能顺利进行,遂与相关法院积极协调,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该案的迅速解决,既化解了企业合同违约风险,稳定了职工队伍,维护了企业征信,切实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运转,又为企业上市之路清除了阻碍,是天水中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也是贯彻落实省法院“万名干警联万企”行动的具体举措。该案的解决方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两地法院协同作战,高效快速为企业解决困难,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担当和作为。
案例二: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解决某电力科技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案
“万名干警联万企”行动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抓手。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自该项行动开展以来,聚焦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用心用情服务辖区企业,获得了广泛社会认可。
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在解决某电力科技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案中,从走进企业到款项到账,困扰企业近二十年的问题在五个月内得以化解,极大提高了市场主体对人民法院工作认可度,尤其是对甘肃法院“万名干警联万企”行动的认同感。
案例三:甘肃某电梯有限公司与临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买卖合同纠纷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让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司法环境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本案涉及行政机关、多个企业,案件直接关乎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更关系到行政机关的公信力。甘肃某电梯有限公司作为中小微民营企业对人民法院在本案中能否保持中立存在质疑,担心案涉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会拉偏架、和稀泥。
甘州区人民法院坚持公平公正、平等保护原则,严格依法办案,最终判决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打消了市场主体对司法公正的疑虑。同时,甘州区人民法院将走访联系和协调调解作为化解“心结”的重要手段,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维护行政机关的诚信形象,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信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四: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
如何使胜诉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又最大程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如何在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达成平衡,是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兰铁中院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将具体案件的执行与扎实做好稳金融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着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以司法之力履行维护金融稳定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促进执行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实现执行质效与优化营商环境成效同向发展。
该案执行标的涉及债权人多、执行法院多、案外人多等问题,为平衡各方利益,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执行人员摒弃就案办案思维,从企业发展方面提出了并购重组方案,从维护债权人利益角度提出了转让出售方案,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出发,用活用足了执行措施,最终得到各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盘活了房产价值,圆满执结这起积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以能动司法展现了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
案例五:甘肃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预重整作为一项新型的与破产重整相衔接的司法制度,为及时解决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走出困境,节省司法资源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定西中院针对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通过“竞争选任”的管理人选任方式,竞争选拔出具有实力的临时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引导和辅助与利益相关主体积极开展协商谈判,推动各方主体在相对自由、平等、客观的状态下对企业估值,使企业在正常的市场机制下确定合理偿债方案和企业定价,形成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通过重整程序中的债权债务清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表决等工作提前到破产案件审理时破产重整程序之前,从而大幅缩短了破产重整程序的时间。
甘肃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的顺利开展是定西中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成果,不仅对企业尽早拯救具有积极意义,更是我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化解药企领域破产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经验。
案例六:永昌某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案
破产审判工作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破产清算程序可以促使丧失经营价值的企业和产能及时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运用破产重整手段可以实现市场主体的有效救治,帮助企业涅槃重生。该起案件是金昌中院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典型案例。在案件的办理中,破产合议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优化管理人选任方式、简化办案流程、高效灵活处置破产财产。该案自立案至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88天,实现了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和质量的双赢,有效盘活破产企业的优质资源,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通过适用简易破产程序降低了企业破产产生的费用,对小微企业低成本、高效率退出市场提供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