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东段19号泰生大厦B座2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SHDX-HQBZB-CWCG-2023-12-03
项目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特种设备天然气管道设施设备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34万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贰仟叁佰肆拾元整),其中第一包:¥12.626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贰佰陆拾元整)、第二包:¥21.608万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零捌拾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方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5.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其中定期检验项目包含RD3、RD4、DD3。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东段19号泰生大厦B座2301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东段19号泰生大厦B座23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东段19号泰生大厦B座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931-79414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东段19号泰生大厦B座2301
联系方式:宁彬 1389360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0931-794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