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2月22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田洋)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降低缴存人改善住房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兰州公积金中心在全面总结试行存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优化改进流程,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开展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存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存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指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如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自愿选择“带押过户”业务的,无需卖方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及注销抵押登记,买方即可办理贷款、过户、再次抵押和以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旧贷款等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存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买方本人或其配偶应为兰州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且拟办理“带押过户”的存量房交易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允许上市交易,卖方贷款抵押权登记已办妥,且未被查封、冻结、未被设立居住权、未被设定其他抵押、不存在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外部风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