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安局2024年派出所建设及部分基层所队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312185-JYGSGA
1.招标条件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嘉峪关市公安局委托,现对嘉峪关市公安局2024年派出所建设及部分基层所队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市区、文殊镇、新城镇。
2.2工程规模:
(1)嘉峪关市公安局前进路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拟新建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拟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须单独设计。
(2)政法基层能力建设项目:市公安局新城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新建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拟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市公安局文殊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新建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拟建筑面积750平方米。须分开单独设计。
(3)市公安局部分基层所队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拟对市公安局峪泉镇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五一路派出所、朝阳派出所、学员实习基地、高速交警大队、病残吸毒人员救治中心、反诈中心、看守所旧监区、拘留所等部分基层科所队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给排水、采暖、防水、门窗、强弱电等,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须单独设计。
2.3招标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项目全过程设计等内容。各阶段设计内容及深度需达到或高于国家及公安部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深度。
(1)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强弱电系统、派出所功能区信息化、智能化设计、室内外装饰(含二次装修)等。
(2)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强弱电系统、室外外线(含燃气)、场地绿化、硬化、景观等)。
(3)本项目全部设计及工程施工至验收合格的全过程服务(包括取得方案核定、立项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内容)。
2.4设计周期:50 个工作日。
2.5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各阶段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设计漏项、缺项及工程量误差不得超过工程总量的3%。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设计团队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等组成,;设计团队成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近三年任意一年劳动合同并提供2023年连续六个月人员社保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出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4.1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7日
4.2方式:投标人需将单位相关资质和业绩(本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全部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的证件凡需年检的都必须是年检后的),发至邮箱:17421488@qq.com进行登记。
4.3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嘉峪关市新华城苑A座13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它媒体给供应商造成任何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峪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程鲲
联系电话:13909470127
地址:嘉峪关市方特大道3028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
电话:18093749050
联 系 人:李茜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