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站支行新址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站支行新址装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瓜洲路1230附106号。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为536.56㎡。
2.3 计划工期:在合同签订的3日内进场施工,工期暂定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4月12日
2.4 投资总额:建安投资约2243212.13元。
2.5 招标范围: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各标段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电气、安防、消防、综合布线及智慧用电工程)。
2.6 标段划分:3个标段。一标段为装饰装修工程(标段编号:JYZX-ZB-GS-2024-00001-001)、二标段为消防工程(标段编号:JYZX-ZB-GS-2024-00001-002)、三标段为安防工程(标段编号:JYZX-ZB-GS-2024-00001-003)。
2.7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有联动需求的须确保实施完成后与原始建筑系统联动,可正常运行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通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缴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合法有效且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5 投标人须提供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及内容由投标人自拟并加盖公章)。
3.1.6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承诺函)。
3.1.7 投标人须为未被(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十五天内在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上述网站对投标人上述情况进行查询)
3.1.8 投标人须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9 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声明、涉税及回避情况告知函。
3.1.10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施工合同(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1.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就其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进行预先申明。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2 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提供承诺)
3.1.13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提供承诺)
3.1.14 投标人与光大银行兰州分行内的员工及其直系亲属无关联关系。(提供承诺)
3.1.15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1.16 本项目各标段均实施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标段特殊要求
3.2.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2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3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4 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投标人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均为投标人本企业正式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5 各标段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对应投标标段的同类项目(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同类项目指与本项目建设及使用类型类似的(如金融行业营业网点等)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消防(或消防改造)工程(二标段)、安防(或安防改造)项目(工程)(三标段)),须提供施工(或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1月4日00:00—2024年1月10日23:59。
5.2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电子邮件获取地址:147914356@qq.com。
5.3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函(格式自拟,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授权事项及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标书费支付银行回执。将签字盖章齐全的资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地址。
5.4 费用及账户信息: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
账号:6205017600010000012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南路支行
费用缴纳须知:(1)投标人须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分标段缴纳,且支付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2)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费用用途。
5.5 本项目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可兼中兼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0号3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4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可以核实真伪的,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可不提供原件备查。
7.公告期限及媒介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东岗西路555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931-8688782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0号3楼
联系人:陈新文
联系电话:17318740529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