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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每年9月最后一周确定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周”

来源/ 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时间/2024-01-06 09:41:04

原标题: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每年9月最后一周确定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周”

中国甘肃网1月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农村地区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5%以上,汽车乘车人(包括后排)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

《意见》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道路,要同步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已建成的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未落实生命防护工程的,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年度治理计划,优先实施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路段,逐年消除道路隐患。县(市、区)、乡镇政府要深入开展农村地区“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结合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等因素,逐年针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实施“五必上”(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险要路段实施“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波型护栏)安全改造。

《意见》要求,公安部门严查农村地区超员载客、货车和电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严查农村地区无资质、超范围等非法营运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农机安全管理,推进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对灯光不全、未粘贴反光标识的拖拉机运输机组依照规定不予登记、不予通过检验。县(市、区)、乡镇政府加强农村道路重要节点和检查劝导站视频监控建设,提升路面安全监控能力。强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力争到2025年,农村地区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5%以上,汽车乘车人(包括后排)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

《意见》明确,每年9月最后一周确定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周”。市(州)、县(市、区)政府围绕人、车、路、企、管理等要素,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分级列入次年隐患治理工作计划,跟踪评估治理成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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