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二期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3-JJDJBA-G1015
2.2建设单位:某单位
2.3建设地点:酒泉市瓜州县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瓜州二期配套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门、路灯、射灯,新建围墙、水井房、晾衣间、储藏室、道路、场坪,场地平整、生活区硬化,电缆铺设、网线保护管铺设等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工期:
总工期:7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5月28日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2.8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无“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营、外商独资)背景(需提供声明),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7月-12月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8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且未列入招标人单位或军队失信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其他相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公平投标承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9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0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须由拟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本项目接受参与投标的单位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5.3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资料到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资料加逐页盖公章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53852893@qq.com,并备注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地址),报名结束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预留邮箱,各投标人自行查收;
(3)纸质版获取: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招标文件按邮箱中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邮寄送出;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地点:酒泉故事文化创意产业园3楼会议室(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麒麟商业步行街),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
6.4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的须提供清晰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6.5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企业证书证件,人员资质证书证件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且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8.其他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按招标人要求实行“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打卡制”,并接受招标人及相关单位监督。招标人有权对项目经理未按规定“打卡”等事项进行相应处罚。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地 址:甘肃省瓜州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38483396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联 系 人:张菊
联系方式:15009493737
2024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