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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2024-2025年网路运营中心分拣设备维保服务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1-11 16:37:17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2024-2025年网路运营中心分拣设备维保服务购置项目比选公告

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2024-2025年网路运营中心分拣设备维保服务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2024-2025年网路运营中心分拣设备维保服务购置项目

2、    采购编号:GSJL-2023041

3、    项目概述:2024-2025年网路运营中心分拣设备维保服务购置项目

4、    采购内容:

包号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1

麦积区

网路运营中心分拣设备维保服务

21.12

(服务期2年)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和谐家园5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及签到: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5楼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刘治国

     联系电话:0938-8239678 15193869559

监察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23269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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