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0 号楼 32 套住宅装修项目一标段 已由 甘供销储〔2023〕2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省供销合作储运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甘供销储〔2023〕20 号
(二)建设规模:装修住宅 32 套,其中:99㎡住宅 20 套,132㎡住宅 12 套,总建筑面积 3573.6㎡
(三)建设地点:兰州市东岗东路 109 号华鼎东城都会10 号楼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按照合同约定
(六)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二)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效的安全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其中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五)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入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4日截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获取方法: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7-1410)确认投标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和装修住宅户型 CAD 图纸或 PPT 图纸。
(三)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提交
(一)截止日期:2024年02月07日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二)提交地点: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天星滨河时代1407-1410)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一)现场踏勘时间: 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踏勘地点: 兰州市东岗东路 109 号华鼎东城都会10 楼
(三)联系人: 葛晓璐
(四)联系电话:18152079235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人员须携带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供销合作储运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09号
联系人:尚泽良
联系电话:15095559998
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天星滨河时代1408
联系人:葛晓璐
电话:0931-8261778 18152079235
2024年01月17日